声明人:朱玉琼
我一九九八年有缘得法。九九年7.20恶党开始非法迫害法轮功。当时在压力和怕心下,我交了两本《转法轮》和讲义等。现严正申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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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8/122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