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新萍
在看守所所说、所写的“不学不炼”是在逼迫下,决不是我的本意,我严正声明: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相信师父,相信大法,坚决跟师父走,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8/122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