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日有
我做了自己不应该做的事,我现在特此声明:我所写、所说的一切全部作废。我要从新做好,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8/122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