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文义、黄献丽
我对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相信法轮大法好,支持法轮大法,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8/122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