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景芬
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助师救度众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8/122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