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亚芳
本人在劳教期间,凡是配合邪恶所说、所做的一切,声明作废。坚修大法,永不动摇,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8/122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