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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长旭

    我是98年学法的。由于对法领悟的浅,所以在证实法的过程中走了太多的弯路,给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我在99年7.20進京护法时,被邪恶钻了我有怕心的空子,结果,我稀里糊涂的写了所谓的“保证书”、“悔过书”,并且被派出所恶警勒索了100元钱,这对于我的贫困的家庭是个不小的打击。之后在沈阳上大学时,由于我不想放弃修炼“真、善、忍”,开学仅仅两三个月就被无理的强迫退学,回家后,恶警如恶犬一样以所谓的反弹罪名张口就要5000元钱,否则就象杀死一只小鸡儿一样把我送進去(所长语),在熟人的说情下,恶警最终勉强答应我家交2000元钱,我妈火急的借遍了整个村子,才凑够,虽然当时我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声称不放弃大法,但恶警拿到了钱,马上放我回家了。2000年,我在上大学期间,因为我進京证实大法,被恶党关進看守所。由于我自己的执著和旧势力的引诱迫害,我做了最不好的事,骂了师父,出卖了大法。回到学校,因为脱离法了,邪悟已经占有我,“保证”、“悔过”写了一遍又一遍,也没心思学习了。我内心知道我是离不开法的,我一遍一遍的找回自我,声称不放弃大法。最后,学校勉强以我违反了校规而强迫我退学。虽然,我现在才明白过来,但是我知道我以后如何去做。声明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我要完全放下我的私,做好师说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9/1224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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