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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振宇 1997年,我有幸得法,但自己不够精進,在个人修炼阶段未能打下坚实基础,使我在99年7.20以后证实法的路上没有做好。2000年4月和2001年9月,在单位压力下向邪恶妥协,写下了“不修炼保证”。2002年我被邪恶强行带到洗脑班,由于根本执著心不去,甚至有时陷于情中,后在邪恶高压迫害下,写下所谓“悔过书”,这是我的耻辱。我现在严正声明:我以前在邪恶压力下所说、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我今后要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弥补自己给大法所造成的损失,走正以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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