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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晏胜兰 我1996年得法。99年7.20以来,县政法委、610办公室、镇政府等单位不法人员,紧跟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做了很多坏事。2005年11月16日上午九点左右,上述单位不法人员,又听令于610办公室指令,将我绑架到洗脑班進行迫害,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在邪恶的压力下,违心的写了“三书”。出来后通过学法,深刻的认识到,这是对师对法不够坚定的表现。在此我严正声明:在洗脑班内所说、所写的一律作废。今后我要认真做好师父交给大法弟子的三件事,修好自己,助师正法,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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