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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吴翠珍 我96年得法。2005年11月16日,县政法委、610头子一伙八、九人闯入我家中,将我强行绑架到洗脑班進行迫害,由于自己意志不够坚定,在那种非人的迫害和压力下,做了对大法、对师父不尊敬的事。回来后自己非常后悔,通过学法和功友们的帮助,自己真正认识到对师对法还不十分坚定。在此严正声明:在洗脑班所说、所写的一律作废。今后我决心做好师父交给大法弟子的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在助师正法中完成自己的历史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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