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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何玉敏 我95年得法,身心受益非浅。99年7.20由于邪党的迫害,当时糊涂,烧过恩师的大法书。我很后悔,哭过很多回,恩师慈悲于我,没有扔下我。特此声明:我以前做的对不起恩师、对不起大法的事全部作废。我决心坚修大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一定紧跟恩师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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