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冀玉英
99年,在邪恶迫害下,交过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旧势力安排的一切都不承认,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以前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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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9/122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