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浦如虹
以前在邪恶高压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以及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9/122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