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蔡凤英
在1999年7.20,写过“不炼功”的保证,以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9/122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