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明山
在邪恶的迫害下,曾经写过的“不修炼大法”的“保证书”,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9/122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