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迎霞
我在2000年底因修炼大法,被当地恶警非法抄家、拘留,在这期间我向邪恶写过“保证书”。今天严正声明:我以前所写、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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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0/122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