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海生
我1996年有幸得法。1999年7.20大法开始遭到迫害,我的家人被非法抓進派出所,我替家人写过对不起师尊的话。现在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跟师父修到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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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0/122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