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本芝
我在中共恶党的迫害下,曾违心的向邪恶写过所谓的“保证书”,做了不能做的事。在此严正声明:我以前违背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以后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加倍弥补给大法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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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0/122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