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峰
在考研政审材料中,本人曾写下了“未炼法轮功”5个字,事后后悔不已,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法轮大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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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0/122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