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潘冬冬
99年,在派出所遭受迫害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0/122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