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迎春、刘永江、杨廷芝
以前所说、所写的对大法不敬的言论,声明全部作废。以后拥护大法,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0/1224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