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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隋金霞 我是在1997年跟妈妈一起得法的,当时我11岁。1999年7.20大法被迫害时,我说了一些对大法不利的话,也做了一些违背大法的事。严正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做的对大法不利的一切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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