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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宝 2004年9月25日,县局和乡派出所来人闯進我家,翻走两本书,把我非法抓到拘留所,非法拘押我39天,然后被非法押送教养一年。進去后让我写“三书”,我写了。声明:我做的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以后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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