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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杰 我是98年得法的。7.20后,我踏上去北京证实大法的路,被邪恶非法劫持到看守所,家人知道以后怕我在那里吃苦就代我写了“保证书”。现在声明:代写的“保证书”一律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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