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景翠华
我走了一大段弯路。江××集团迫害法轮功时,我就不炼了。一年后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又回到大法修炼中来了。声明:我以上对不起师尊的行为作废。今后我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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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1/122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