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兴芬
由于惧怕邪党的迫害,在高压下,说了诽谤师父和大法的话,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正法進程,做好师父要求做的三件事,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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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1/122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