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俊
我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开除。我委托弟弟和我原单位协商恢复工作一事,并写了“委托书”。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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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1/122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