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荣、汤青、瓮淑霞
以前向邪恶所说、所写的“保证”,以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师尊,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1/122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