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梅仕交、梅桂云
在邪恶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1/122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