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志清
在被邪恶迫害期间,所说、所做的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彻底作废。今后加强学法,紧跟师父進程,早日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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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1/122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