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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邹光珍 在邪恶的严重迫害下,我的亲人怕株连九族,在我不知道时用我的名义写了“保证书”交给了当地“610办公室”。我声明,我的亲人不能代表我。师父说“修乃自身之事,无人可代之”。我“坚修大法紧随师”,跟上正法进程,加倍弥补一切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1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25/20352.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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