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淑文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1/122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