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路梅英、王兰芳
在邪恶的逼迫下,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坚定跟着师父修炼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1/122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