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国安
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完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1/1225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