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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龚慧珍 我1996年得法。在邪恶迫害法轮功后,我于2000年底去北京上访,被恶警绑架、非法拘留1个月,然后被非法劳教3年。在劳教所邪恶的环境下,被邪恶欺骗而邪悟,做了许多对不起大法的事。释放后,在同修们的帮助下,通过学法,我开始清醒,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痛悔莫及。声明: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紧跟正法进程,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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