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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张崇兰 在2000年期间,在邪恶迫害、威逼下,家人和社区专管人员代我签字或写过什么“保证”,我当时没有制止。违背了大法,使世人犯罪,给大法带来损失。现郑重声明:我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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