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南均
99年,由于学法不精進,有怕心,在邪恶政府的高压下,违心的写了“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特此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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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2/122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