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翠荣
从99年7月20日江氏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大法以来,我所有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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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1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2/122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