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敖桂娜
我以前所说、所做、所写、所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定修炼,跟上正法进程,做好三件事,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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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2/122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