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文状
1999年7.20后,我在共产恶党残酷迫害大法时曾写过“不炼”的保证书,现在声明作废。我要坚修大法,永远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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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2/122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