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年华
在1999年7月20日大法受到迫害时,由于自己刚学大法,对法认识不深,在单位被迫写了“不炼功保证”。现声明以前所写、所讲一切对大法、对师父不利的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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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3/122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