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桂玉、孙桂荣
99年7月20以前,把师父照片和大法书、资料、录音带、录影带等都给烧掉了。现在我们深深的感到忏悔和内疚。声明:我们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3/122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