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竹默
我在学校所读的老师写的不利大法的文章和签的名并不是发自真心的,在此作废,我保证坚持修炼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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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1年3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3/16/9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