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韩春雷
2006年2月7日,派出所来我家,为我修炼法轮功的大姨写“保证”,让我所签的字作废。支持我大姨和坚修大法。以后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3/122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