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郭明宇、郭光利
99年7.20后,在高压下我们所写、所做、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全部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3/122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