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宝云
我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声明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3/122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