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辰
在邪党胁迫下,所写、所说、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信大法,一定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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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3/122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