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玉兰
他们代我写的“保证书”完全作废。我不承认。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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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3/122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