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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秀珍 我在7.20时被派出所抓去,强迫我写“保证”,我说我不会写字。他们就代我写了。我连看也没看,就给按了个手印。我现在郑重声明:当时邪恶代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作废。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6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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