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向爱全
99年7.20后,我曾被县公安局、610办公室非法抓去刑事拘留,在高压下,被迫写了“三书”,现严正声明,我以前的一切言行,“保证”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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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6年3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6/3/14/122788.html